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生态文明
朱伟坚
【摘 要】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这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催生新世纪所需要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建设生态文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互补、共同发展,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发展观,这个正确的发展观又必须包含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这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催生新世纪所需要的生态文明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如果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这一视角来观察人类文明形态的演变发展,那么可以说,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
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变革,包括理念与制度。它不是一般地要求我们要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是把这些要求本身就视为发展的基本要素,其目标就是通过发展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植根于现代文明之上的“天人合一”。没有生态文明,一切文明就没有了享受的前提。生态文明体现的正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文化内涵。简言之,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建设生态文明。
(二)生态文明是三大文明的前提基础
文明是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状态,人类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方面的所有进步作为一个整体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要素。与物质文明相适应,人类走过了古代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正在走向人类文明的新形态——生态文明。一种文明如果是为了获得无穷欲望的满足,而毫无顾忌地掠夺和征服自然,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就不可避免,发展的健康性和持续性就失去了根基。
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在自然与社会生态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体,贯穿在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主政治、法制观念、伦理道德、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保护生态环境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一方面,生态文明所创造的生态环境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态基础。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类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也不可能有高度的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最深刻的生存危机状态。另一方面,人类自身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必须将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内在地体现在人类的法律制度、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一杆基本标尺,使生态文明在整个人类社会里渗透,让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呈现如自然界和谐的生态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生态文明,就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三)建设生态文明是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诸多的问题的战略选择
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旧的问题不断解决,新的问题又会产生。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如资源环境、能源短缺以及就业压力突出、收入差距过大、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其他发展的关系。
生态文明强调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其他发展的关系。与以往文明相比,生态文明包含三个基本特征:较高的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抓住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关键,就能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生态文明时代的发展应该以人为本,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
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态环境。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定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发展:生态文明的根本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无论是全面、协调,还是可持续,最后都要落到“发展”两个字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是一切文明的根本,没有发展就无所谓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的共生性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要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有序发展,这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基本保障。同时,由于人所特有的科学技术和实践形式,使人在确定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时具有主动性和选择性,它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形态。因此,使人类通过积极的社会活动,建立一种符合自然生态发展规律的社会实践与组织系统,以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才能保障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生态的组成要素之一,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建设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人类自身是生态文明的主体,处于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地位。建设生态文明,绝不是人类消极地向自然回归,而是人类积极地与自然实现和谐。人类既不能简单地去“主宰”或“统治”自然,也不能在自然面前消极地无所作为。换言之,“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自身的利益,也正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归宿。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与社会、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农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今人与后人之间的协调发展。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社会整体的进步,既包括社会关系方面的进步,也包括自然关系方面的进步。进而言之,科学发展观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它表现为物质文明的进步;要求人民民主权利的增加和民主程度的提高,它表现为政治文明的进步;要求社会文化艺术的发展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丰富,它表现为精神文明的进步;也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它表现为生态文明的进步。
生态文明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和重要标志,是生态建设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其最终目标就是要调节好生命系统及其支持环境之间的生态关系,使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现在和未来都能支撑起生命系统的健康高效运行。生态文明的“生态”,不仅包括有机生命与无机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还包括有机生命之间、有机生命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协调关系,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有机整体。生态文明反对人类的绝对中心论,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共同进化,实现人与自然的整体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不仅用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文明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也用生态文明来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调节人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生态文明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在的要求建设生态文明,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以及顺应当代国际社会重视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互补、共同发展,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
(一)加强生态伦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
当前资源短缺、粮食不足、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这些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与我们对人类与整个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的认识水平密切相关。现代科学技术已把人类的文明提升到空前的高度,然而,如果没有伦理道德力量的约束,现代技术运用中的任何一种力量都可能显现出破坏性特征。时代已经把生态伦理推到一个十分突出的地位,开展对生态伦理问题的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
所谓生态伦理教育,是指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教育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改变人们不适当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以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按照现代生态伦理学观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本质上是对人类自身生存权利的侵犯和剥夺,是一种反人道主义的行为。因此,我们要把关心和爱护生态系统纳入到新的道德观念中,构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加强生态伦理教育,就是要使每个公民都树立生态伦理观和权利观,倡导人与自然之间建立和谐的伙伴关系,改变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不良行为习惯。要运用多种方法、通过各种途径传授环保知识,帮助公民确立环境概念,正确定位人在环境中的角色和作用,正确把握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增强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生态伦理真正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良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我国经济正处于持续高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成果举世瞩目,但是,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资源、环境的压力也极为沉重,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指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水荒、电荒、煤荒、油荒时有发生,水质恶化、耕地减少、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失衡等现象的日益加剧,表明我国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如果不改变这种发展方式,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资源的枯竭、环境的破坏、经济发展的停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包括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在内的全面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理念上,要正确处理快与好的关系,不仅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要更加注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发展道路上,要根本改变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来支持经济增长,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完善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法律和制度
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平衡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宣传、道德呼唤上,还应该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发挥强制力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首先,要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急需制定出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其次,要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秩序。要真正发挥法律的调整作用,就必须有高效能的行政执法和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级政府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同时,加大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使生态文明建设秩序规范有序,依法进行。最后,要建立生态文明的综合评价和定量考核制度。评价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只看GDP、经济增长率、利税等指标,必须将其与生态环境指标综和起来看待。同样,在评价衡量领导干部的业绩时也不能习惯于只看当前的经济指标,不注重长远的社会效益。这是多年来导致一些地方领导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尽快出台生态环境综合定量指标体系,作为干部业绩评价的依据,真正落实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四)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基础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日益成为人类社会进步强大的动力,把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首先,要依靠科学技术促进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基础,开发和建立废物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生态产业链技术等“绿色技术”,使产业得到调整、提升和发展。其次,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就是发展环保产业。主要是在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产业。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技术装备、技术服务及其它支持手段。政府可通过资金援助、提供信息及组织技术咨询等帮助和扶持环保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筛选最适用的环保技术和产品优先予以开发,并加以推广,把研究成果迅速向社会转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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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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